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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一)
  为科学指导肉类加工企业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重点对存在生鲜、低温的肉类屠宰、分割、存储等工艺过程作出疫情防控要求,肉类加工企业的其他工艺过程可参照《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中《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相关要求开展防疫工作。一、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肉类加工企业应当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肉类加工企业应当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制订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组织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并按要求严格落实。
  (三)做好物资保障工作。肉类加工企业应当设立企业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手套、消毒设备及用品、非接触式体温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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