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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为频遭“跳单”的中介解难题
  “跳单”是一个行业术语,主要存在于房产交易、居间服务领域,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中介公司按照协议履行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但是买卖双方或一方为了规避向中介支付中介费等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孙俪在其主演的电视剧《安家》中饰演的房产中介房似锦,有两次被“跳单”的经历,其中有一次是饲料大王林茂根要找他心目中“唯一的老洋房”,房似锦跑前跑后找到了收藏级的老洋房向公馆,却不料看起来和蔼又实在的林茂根跟向公馆的后人偷偷私下交易,房似锦最终被林茂根“跳单”。得知自己辛辛苦苦跑遍了上海滩寻来的独家房源被客户私下交易,房似锦气不过去跟林茂根交涉,提出这是自己找到的独家房源,暗示林茂根没有合约精神,私下交易太不地道。但林茂根反问:“你有证明吗?”“我们还没有签合同吧?”瞬间就让房似锦语塞!
  精明如房似锦尚且频频遭遇客户“跳单”,可想而知,“跳单”行为在中介行业内的“存在感”有多么强烈。事实上,“跳单”行为不仅会让中介的付出得不到回报,也会增加房产交易的风险,如房屋产权问题、资金安全、物业纠纷等风险隐患。一旦产生问题,对于购房者而言,轻则“花钱买教训”,重则“钱房两空”。实践中,不乏由此引发的居间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民法典》的出台给出了明确解答。新颁布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了“跳单”行为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此外,即便中介合同中没有关于“跳单”行为属于违约的内容,委托人利用中介人提供的独家资源或服务后绕过中介人达成交易的,中介人也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委托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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