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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青年博士
  (上接第一版)政策方面,经批准首次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主要用于购置研究工作必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聘用助手、发表论文、参加学术活动等。设站(基地)单位,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进站并于当年完成开题报告的,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用于科研项目启动。在站(基地)博士后人员,经设站(基地)单位考核合格的,享受全职在滨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主要用于补贴博士后人员生活费用。在国家、省、市评估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站(基地),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博士后人员出站(基地)留滨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2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并享受《关于“万名大学生进滨州、百名硕博士进事业单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滨人组发〔2019〕6号)相关引进大学生政策。
  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设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单位12家,涉及我市高端铝产业、高端化工产业、高效生态纺织产业、食品加工行业等多个重点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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