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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慈善条例》60问(一)
  1.《条例》的通过时间和正式实施时间分别是何时?
  答:2021年3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慈善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9章72条。
  2.《条例》调整哪些范围?
  答:《条例》第2条规定了调整范围。一是调整的主体范围,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主要是慈善组织。二是调整的事项范围,即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
  3.如何理解慈善活动?
  答:《条例》所称的慈善活动指《慈善法》第3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一)扶贫、济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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