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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履行经济责任任职谈话制度上好履职“第一课”
——就《滨州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任职谈话办法》出台访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滨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扈献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李伟伟通讯员巩清华卢翠芳
  近日,我市出台了《滨州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任职谈话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意识,上好履职尽责第一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扈献民就出台该《办法》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请您谈谈《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扈献民:通过推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任职谈话,促使领导干部明确其任职期间对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有关经济活动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规范履职行为,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和担当作为。
  记者:谈话通过什么形式、由谁来负责谈话?
  扈献民: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形式。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任职谈话原则上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局长负责或委托市审计局有关领导进行谈话。必要时,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领导一并参加。
  记者:谈话对象包括哪些干部?
  扈献民:谈话对象包括:(一)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乡镇(街道)党委的正职领导干部;
  (二)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县(市、区)党委常委部门的正职领导干部;
  (三)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机构,以下统称市属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主要领导人员;
  (四)上级领导干部兼任下级单位正职领导职务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五)市委要求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其他主要领导干部。
  记者:谈话一般安排在什么时间?谈话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扈献民:原则上新上任领导干部任职一个月左右安排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
  (一)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政策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防止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发生。
  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扶贫、社保、就业、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完成向社会承诺的民生实事;加大民生投入,建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生建设投入保障机制,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制定科学合理的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科学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要明确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按要求完成与上级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目标。
  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要按照“三定”规定履行好职责,认真完成本级党委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和重点改革事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
  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要立足企业实际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任务,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达的责任目标。
  (三)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做好决策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决策事项的后续监管,注重执行效果,避免因未经集体决策、决策失误、监管不力等造成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和公共利益受损害等问题。
  (四)加强财政财务管理,防范经济风险,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等财经法规,强化预算执行、风险管控和绩效管理。
  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要加强预算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和高效使用;切实用好政府债券资金,严控债务规模,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区域性金融风险监测、报告、预警和防范机制。
  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加强预算收支、决算、合同、项目投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管理,提高资金和资产使用绩效。建立完善内部制度,重视支持内部审计工作,防止因监管不到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要健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发挥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各自作用,加强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项目建设、大额资金运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投融资、内部审计等内部制度,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三公”经费等支出,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标准,严禁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招投标等方面滥用职权。
  (六)履行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成相关工作目标。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七)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防止新官不理旧账。严格按照审计结论文书的要求进行整改。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健全规章制度,切实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实现标本兼治。
  (八)参观滨州市审计政德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九)其他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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