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博兴讯(通讯员梁江山报道)实施养殖证制度是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渔(农)民负担、增加渔(农)民收入的需要,是依法管理和科学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近年来,博兴县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实施养殖证制度的意义,提高广大渔(农)民和养殖企业申领养殖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逐渐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动协作帮办,助推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办理。
据悉,博兴县乔庄镇南美白对虾养殖产量平均亩产近千斤,亩效益万余元,农民增收效果显著,渔业经济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乔庄镇向着“全省淡水养殖第一镇”的方向迈进。近年来,乔庄镇的不少村庄通过在盐碱地里养殖南美白对虾,从贫穷落后逐步走向富裕,升腾出乡村振兴新希望。经过多年的发展,对虾养殖已成为乔庄镇的主导产业。目前,该镇南美白对虾虾池达到1.2万个,超千亩的养殖基地有11个,虾苗淡化企业33家,年供苗能力20亿尾。随着养殖经验积累和技术提升,当地南美白对虾养殖规模和效益逐年提升,虾农的收入也稳步增长。乔庄镇养殖面积由最初的不足400亩扩大到3.5万亩,产量由亩产均值200公斤提高到600公斤,效益由原先的亩纯收入3000元提升到现在的1.5万元。但是,目前水产养殖保障措施尚不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制度不够完善,也是影响该镇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的因素。
自今年8月以来,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水域滩涂养殖证专项审批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协同县渔业服务中心、镇水产站、村级帮办代办员连续到乔庄镇各个村为水产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提供上门帮办代办工作。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勘察、拍照,查验养殖户的身份、水域位置、承包期限、养殖面积测量、四至界限、有无权属争议等事项审核,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和红马甲帮办代办工作,既方便了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规定要求开展审批工作,又能够帮助农户完善申请材料,减少群众办事难度,现场审查申请材料,减轻群众办事成本,提升政务审批服务水平,切实保护水域滩涂养殖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博兴县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办理和发放工作。
下一步,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以深化审批流程再造为契机,结合“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一业一证”模式,进一步优化水域滩涂养殖许可办理环节和办结时限,确保为水域养殖企业以及广大养殖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