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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法院为企业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陈逸玮报道)“太感谢了,没想到你们上门来为我们解决难题。”近日,在惠民县姜楼镇,惠民县恒丰网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紧紧握住姜楼法庭庭长陈绍刚的手说。
  近期,惠民县法院积极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组织各业务部门法官干警先对接辖区企业掌握需求,后深入企业内部开展走访,为企业提供“点对点”“订单式”司法服务,以“订单式”普法替代“被动式”传输,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便捷的服务与保障。
  在前期与企业联系沟通的基础上,9月23日,姜楼法庭庭长陈绍刚及法官助理到惠民县恒丰网业有限公司、滨州金汇网业有限公司深入走访,询问了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涉法困难,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9月24日,石庙皂户李法庭庭长解希军及法官助理到惠民县惠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走访,主要围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方面的法律规定展开讲解,并就货车司机比较关注的挂靠经营、挂靠机动车侵权责任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专业答疑。
  整个走访过程中,法官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全面了解企业和职工的司法需求,并就企业在改革发展、经营管理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帮助企业针对运营过程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难题出谋划策。同时,认真征求企业对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办案程序等方面的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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