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孟德峰报道)“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现在正是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能这么快收到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呀!”近日,无棣县检察院检察官为被救助人卢某某送去司法救助金时,卢某某激动地说。
9月27日,卢某某到无棣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在提供法律咨询的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卢某某骑电动二轮车与他人发生碰撞,今年7月,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卢某某医疗费、伙食补助、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4万余元,但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
事故造成卢某某十级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每天需要依靠药物治疗,其丈夫也下岗在家,且患有脑血管疾病,夫妻俩还要抚养一儿一女。检察官详细向卢某某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和救助条件,卢某某当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检察官在全面调查核实和高效审查的基础上,迅速申请救助金,仅用3天就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卢某某手中。
今年以来,无棣县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司法救助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已开展司法救助18件,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