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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绿色通道”,协调企业和保险公司
无棣县检察院为群众追回91万元工伤赔偿款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报道)“感谢检察官,挽救了我的家庭。”近日,杨振民(化名)专程来到无棣县检察院,紧紧握住第二检察部主任杨林宝的手,感激地说。
  杨振民的父亲在某企业从事油品设备清洁养护工作,2020年12月份,其父亲为设备除锈刷漆时摔伤了脊柱,造成瘫痪,后来鉴定构成一级伤残。父亲受伤住院整个人不能动弹,母亲一人无法照顾,杨振民不得不放下工作全职陪护。杨振民家本来就是低保家庭,还有一个丧失劳动能力的弟弟,老两口平时照顾着弟弟的生活起居,现在困难的不是杨振民分身乏术,而是无法工作,全家没有了经济来源。更要命的是,父亲的治疗需要巨额的医疗费。
  企业先行垫付的3万余元医药费眨眼间就花完了,杨振民四处筹借,从庄乡邻里的三五千到亲戚朋友的三五万,最后再也没有人借给他了。杨振民之所以还需要艰难地筹借医药费,就是因为其父的保险赔偿金迟迟没有到位。早在2020年初,杨振民就代父亲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理赔的申请,并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合同,但保险公司却一直未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结果。
  无棣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林宝前往杨振民家走访时看到,老两口挤在黑暗狭小的三间土屋里,院落杂草丛生。老杨丧失劳动能力已然让这个贫困的家庭无以为继,高额的医疗费用又让这个家雪上加霜。老杨构成一级伤残,躺在床上不能动弹。
  检察官了解到,企业一方面想要回垫付的医药费,另一方面担心老杨在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后继续向企业索要赔偿,因此不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保险公司虽然早就拿到了老杨的理赔申请,但是在审查核定阶段拿不到公司出具的证明,不清楚争议的情况,无法进行保险理赔,于是进入了一个死循环。就这样让老杨的理赔款一等再等,六个月都没有到位。
  2021年3月,无棣县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共同推进工伤确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对工伤认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合作联动,开辟了检察机关介入工伤认定环节化解行政争议的绿色通道。本案就是基于此联动机制人社部门提请检察机关介入,检察官以此为线索开始跟进老杨保险理赔的维权过程。
  基于现在僵持的状况,检察官分别约谈了企业和保险公司,并提出了两点希望,一是不要在时间上拖下去了,要确定理赔款时间;二是要企业和保险公司相互配合,共同推动理赔进度。保险公司和企业均表态积极配合,以最快速度实现保险理赔。
  立案当日,检察官调取了保险公司的保单、投保明细和企业的承包合同,还原了案件的经过和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做出核定……保险公司明显超出了正常核定的期限,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基于此,检察官向保险公司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保险公司充分保障被保险人的知情权和理赔权益,及时做出处理。
  2021年10月29日,也就是《检察建议书》发出的第四天,老杨收到了91万元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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