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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线上监督+移动检查+线下备案”工作机制
我市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管理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崔振兴报道)近年来,滨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任务,探索建立了“线上监督+移动检查+线下备案”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部署运行执法办案系统,确保执法案件全部上网运行
  部署运行“滨州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作为我市行政执法办案系统,该系统已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了对接,除有省以上自建系统的执法部门外,都要通过该系统录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确保执法案件全部上网运行。
  截至目前,通过该系统共计梳理处罚事项26349项,强制事项1148项,在全市197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部署,创建系统账号3940余个,配置执法文书730余个,定制行政执法流程1430余个。系统运行以来,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305件,对各执法部门执法案件能够实时进行监督检查,提高了监管效率。
  编制行政检查实施清单,提高执法检查效率
  承接全省移动行政检查试点,阳信县被确定为试点县开展首批试点工作。
  印发《移动行政检查试点工作方案》,编制了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在医疗保障、应急管理、司法行政等领域先行先试,在执法人员手机终端安装移动行政检查系统,对执法人员开展通用检查系统及App操作培训,指导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正确使用,实现即时检查即时上传内容,提高执法检查效率。截至目前,依据权责清单梳理行政检查事项共545项,为执法人员分配账号352个,开展移动行政检查1635次。
  建立涉企执法备案机制,进行全流程监管
  针对涉企执法过多、不规范等问题,建立涉企执法备案机制,对涉企执法全流程进行监管。
  首先,备案涉企执法计划。各执法部门要制订年度或季度涉企执法计划,执法计划要向同级司法局备案,不得超出计划范围到企业执法检查。
  其次,备案现场执法过程。市司法局统一印制《滨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备案表》三联单,执法人员必须持三联单到企业检查,如实记载检查时间、内容等,并由企业人员签字确认。三联单由企业、执法部门各执一份,交同级司法局备案一份。
  最后,备案重大执法决定。行政执法部门如对企业作出20万元(含)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查封扣押等重大执法决定的,要将执法决定副本报同级司法局备案。
  截至目前,全市共备案涉企执法计划127个、现场检查7011次、作出重大执法决定300个,涉企执法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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