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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金融安全风险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滨州法院56份司法建议覆盖全市各大银行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罗军通讯员尹晓宁
  “建议对线上业务借款人身份进行有效验证,并对电子数据的技术可靠性进行说明,以确保借款合同内容是借款人真实意思表示。”
  “建议推出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约定对赔付金额在一定数额内的金融纠纷,由调解员提出调解意见,金融消费者不接受的,仅作为专家意见供双方参考。”
  “建议增加夫妻债务共债共签的约定条款。”
  ……
  近年来,全市法院根据市委工作重点及经济运行态势,及时调整金融审判工作思路,不断出台政策措施,防范金融风险隐患,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21年起,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滨州中院”)根据金融纠纷案件中不同金融机构存在的“贷款风险”管控缺陷,分门别类发出司法建议书,对“顶名贷款”“空白合同”等共性问题向银保监会、金融办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书发送对象覆盖了全市范围全部金融监管机构、各大银行以及部分网贷公司,均得到了积极回应,并在审判实践中有明显改善。
  为最大限度防范金融安全风险,凝聚金融法治合力,除了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外,在法院的推动下,滨州市政府统筹财政局、国资委等13个部门联合建立了全市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法院对全市涉金融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普遍性或突出问题,及时向市政府通报反馈。
  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开展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暨不良贷款化解百日攻坚行动”,依法从严审理骗取贷款罪案件,对“内外勾结”骗贷案件依法加大打击力度。比如,滨城区法院对可能存在骗贷行为的19件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办理。
  “金融审判一方面要从案件中总结类型化问题,帮助金融机构防范安全风险,另一方面要发挥法院惠民安企的职能作用,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滨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金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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