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各种意外事故发生后,参与生产现场救护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切忌惊慌失措,应尽快对受伤人员进行认真仔细检查,确定伤情。检查内容包括意识、呼吸、脉搏、血压、瞳孔是否正常,有无出血、休克、外伤、烧伤,是否伴有其他损伤等。总体来说,事故现场急救应按照紧急呼救、判断伤情和救护三大步骤进行。
①紧急呼救。当事故发生后,经过现场评估和病情判断后需要立即救护,应立即向救护医疗服务系统或附近担负院外急救任务的医疗部门、社区卫生单位报告,常用的急救电话为“120”。由急救机构立即派出专业救护人员、救护车至现场抢救。
使用呼救电话时,必须说明伤员目前的情况及严重程度、伤员的人数及存在的危险、需要何类急救,以及伤员所在的确切地点。
②判断伤情。救护人员在现场巡视,尤其是处在情况复杂的现场,要对伤员进行最初评估,需要首先确认并立即处理威胁生命的情况,检查伤员的意识、气道、呼吸、循环体征等。
③救护。灾害事故现场一般都很混乱,组织指挥特别重要,应快速组成临时现场救护小组,统一指挥,加强灾害事故现场一线救护,这是保证抢救成功的关键措施之一。
现场救护原则是先救命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先抢后救,抢中有救,尽快脱离事故现场,先分类再运送。医护人员以救为主,其他人员以抢为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如何预防工伤事故
①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议针对不同规模的工地,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人数和专(兼)职安全人员比例,同时提高专(兼)职安全人员素质,以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并运行有效。
②强化安全教育。国家明文规定:从事建筑施工人员均应通过三级教育,特殊工种还必须持证上岗。建议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队长、工班长集中安全教育;开工之前,组织安全教育人员到工地现场针对该工程特点和高空作业要求对全部职工进行一次系统安全教育;基层管理人员还应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同时充分利用板报、简报等宣传安全知识、操作规范以及操作技能等。
③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在选择分包队伍时首先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三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认可证),分包队伍进场前,应进行再次核实,避免出现“二次转包”现象;其次是分包队伍一旦正式进场后,即要纳入内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上对分包队伍同教育、同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④安全交底到位。高空作业施工前一定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从业人员都清楚安全标准和注意事项,同时坚持在技术交底中附安全交底内容制度。
⑤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不防护、不施工”原则。如: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四口”(即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口)、临边等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栏杆、盖板或安全网,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施工中各种防护设施被挪动后要立即恢复;在高空作业区要挂安全标志牌和警告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