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涨了! 我市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提高
惠及全市67.5万名居民,补发调增部分11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隆卫通讯员张靓王丹报道)近日,记者在市人社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5元提高到165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这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我市第10次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直接惠及全市67.5万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补发调增养老金将于11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
近年来,我市建立和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省统一要求,至少每5年调整一次基础养老金标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参保群众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等积累额越大的情况下,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数额越大。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参加居民养老保险连续缴费超过15年(不含补缴年限)的,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3元的基础养老金。因此鼓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提倡城乡居民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自身养老保障水平。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居民养老保险提倡逐年缴费,按正常缴费档次逐年缴费的,年年都可享受政府补贴;而补缴社保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本次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关心和关怀,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为确保这一举措落实落地,我市人社部门和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提前做好符合条件城乡居民全面摸底,及时做好社保信息系统参数设置,迅速做好资金测算,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确保了提标和补发等各项资金的及时到位。目前,有关发放数据已经陆续传送至各代发银行或金融机构,预计本月底前将顺利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