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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报道)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发布通知,授予全国26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滨州市作为山东省唯一城市入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编制《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制定《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行业和国家标准,出台《国家森林城市管理办法(试行)》,组织“森林城市·森林惠民”主题宣传活动,科学有序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森林城市共建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宜居宜业的生态福祉,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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