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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滨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实施以来
我市兑付首笔非法集资举报奖励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李刚李换芹报道)近日,惠民县一名群众获得非法集资举报奖励300元,这是自今年3月份新的《滨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兑付的首笔举报奖励。
  今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深入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时修订并出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解决了原奖励办法中奖励门槛标准过高、奖励兑现程序复杂、兑现时间滞后等问题,全面拓宽举报渠道、优化兑付流程,有效激发了群众举报身边非法集资活动的积极性。
  此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惠民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立即组织处非办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初步认定为一起非法集资早期事件,随即采取处置措施,通过约谈相关负责人、发出风险提示等,有效防范和处置了一起非法集资事件,保全了涉事群众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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