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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研究型审理助推审计质效全面提升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韩静报道)近年来,市审计局积极践行研究式审理理念,完善审理业务模式,强化审理结果运用,突出审理部门“把脉提质”作用,助力审计质效全面提升。2020年以来,市审计局获评省级优秀审计项目4个、全国优秀审计项目1个,因优秀审计项目创建成果较大、全市审计质量提升成效显著被省审计厅书面点名表扬。
  创新审理业务模式,优化审理组织方式
  市审计局将研究型审理理念贯穿于审理工作全过程、全环节,探索建立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既重事后又重过程的审理业务模式,推动审理业务模式由审后控制向全过程控制转变。
  推行“三审”制流程,开展全过程跟踪审理。即在档案审理前,对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和重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升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源头强化审计质量管控;在审计现场实施结束后征求意见前,审理人员参与听取审计组审计情况汇报,对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事项未体现、认定事实表述不清、证据不充分等问题要求审计组重新调查取证,持续跟进重点复杂问题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避免事后审理造成的取证困难、问题反映角度偏差较大难以纠正等问题。
  建立三级审理复核制度,实行审理意见集体研究。同一项目由审理人员、法规科长、法规科分管领导进行三级审理复核,采用“交叉审理复核—集体研究”方式,将难点问题汇总归纳、集体研究讨论,有效解决同类审计项目问题定性、法律法规适用及处理口径不一致的问题,确保审理意见准确、统一、公正。
  开展集中审理,统一同类项目审理标准。在同一时期内开展的同一类型、同一行业的审计项目,采取集中审理方式,制订统一的审理方案,统筹全市骨干审理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审理工作。审理过程中归纳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形成统一定性处理规范。
  实施会商式审理,提高审理效率效果。当查出问题情况复杂时,由审计组分管领导召集审计组成员、法规审理部门全体人员及分管领导召开审理业务会议,针对历史背景特殊导致定性处理存在争议、整改存在困难等疑难复杂问题,经过集体研究、充分讨论,面对面提出解决方案,形成结论性审理意见,更好地服务审计组合理定性、规范处理,促进审理意见整改落实。
  强化研究和考核,提升审理成果运用效果
  市审计局强化审理结果综合分析,促进审理研究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审理对业务工作的规范、指导和服务作用。
  加强审理结果综合分析。对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多角度、多层面进行归纳、分析和总结,分专题编制审理典型案例,通过发挥以案代训、以案促学的引领示范作用,印发《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案例汇编》《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向导》等小册子,从源头上更好地规范审计行为,控制审计质量,形成完整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实行审理台账管理模式。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计报告代拟稿、审计报告业务会议汇报稿、正式结论性文书纳入审理工作台账,梳理三次审理的审理意见及审计组整改反馈情况,形成审理发现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通过“审理—整改”多循环改进,最大限度规范审计行为、消除审计质量隐患。
  建立审理情况通报和考核制度。整理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做法,以法规简报的形式定期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将审计业务会领导评分、审理情况、审计成果、项目限时制等情况量化纳入业务科室积分制考核,全面考查审计项目时效、成果和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树优、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审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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