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王新颖贾永明报道)“谢谢你们这么惦记着我,15年了,你们一直没有放弃,你看我也行动不便,还麻烦你们把钱给送过来。”70多岁卧病在床的冯大叔拉着邹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手不停地感谢。
其实这不是执行干警第一次到冯大叔家中了。因为多年家庭接二连三的遭遇变故、因车祸伤残的冯大叔、蜷缩在他身边患病的妻子,让这个家显得更加冷清,甚至有些凄凉。这一切都被执行干警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这也成为了他们锲而不舍的执行动力。
2005年,一场交通事故导致冯大叔右腿自膝上10厘米处截肢,经鉴定其伤残等级为五级,部分护理依赖,需要安装假肢。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执行人李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2007年,冯大叔诉至邹平法院,邹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某赔偿冯大叔173453.56元。此后,李某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2008年,冯大叔向邹平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但因未查找到财产线索而终结。2019年恢复执行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李某某支付了2万元赔偿款后再次拒不履行。2021年,冯大叔向邹平法院再次申请恢复本案的执行,但仍未查找到李某某的财产线索,遂依法对李某某拘留十五天,本案再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陷入僵局。
2022年,邹平法院再次传唤李某某,询问其财产状况,李某某称身体患病,无赔偿能力,执行干警发现李某某名下存有已停止缴费的重大疾病保险,现金价值2万余元,遂与其协商,能否退出该保险现金价值,赔偿给已年逾七旬的冯大叔,李某某当场答应,但随后即自行退保并将现金价值转移到其子女银行账户中,执行干警掌握证据后立即传唤李某某,严肃阐明其行为不但使自己涉嫌构成拒执罪,还会连累其子女。
李某某当场表示凑钱,经执行干警组织双方沟通,冯大叔同意放弃部分赔偿款,由李某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后本案执行完毕。冯大叔及其家人对邹平法院及执行干警深表感谢,十五年来的“心病”终于得以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