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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于良鹏:
退而不休 乐在调解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康曌
  “诉讼只是一种手段,解决问题才是目的。调解员就是要找到用非诉讼手段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这是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于良鹏常说的一句话。
  于良鹏今年62岁,是滨州交运集团的退休职工。2021年1月,他被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竞聘为特邀调解员。一年多来,他接收中院委派一二审案件结案215件,调解成功43件,获得多元调解平台多个满分评价,许多当事人对他表示感谢。
  于良鹏在调解中善于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清利害关系,消除他们的对立情绪,促成和解。2021年8月13日,在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时,因为该事故无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极强。伤者多次质疑“法院判了,为什么还不赔钱。”保险公司也不示弱:“事故没有认定责任,应该五五担责。否则,判了我们也不认。”
  面对这种情况,于良鹏耐心细致地给伤者讲解无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的难度和案例,劝其在理赔金额上做出让步,以便更快地拿到赔偿;对保险公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接受调解方案,达成和解。经过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于良鹏终于解决了判决没有化解的矛盾,减轻了审理压力,取得了双方都较为满意的结果。
  对一些年龄偏大,行动不方便,或者是因工作太忙无充足时间参与调解的当事人,于良鹏经常到其家中或工作现场进行调解。
  2022年1月初,有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件,因当事人张某年纪已86岁,原本签订了以实物安置的补偿协议,后考虑自己年龄已大,需要用钱治病和生活,于是想把实物安置变更为货币安置。按照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已签协议不能变更。为此,张某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请,最终还是没能具体落实,最后,张某将有关部门诉至中院。
  于良鹏接到这一案件的委派调解任务后,仔细阅读了卷宗材料,反复查看了有关证据,初步梳理了调解思路。他认为:纠纷要想得到解决,必须由主管部门启动特别程序,调动多部门行动才能解决。
  于是,于良鹏经常来往于相关部门办公室,督促他们把该案件列入议程,启动特别程序,通知各部门统一行动来解决张某的实际困难。
  通过努力,于良鹏帮张某成功变更了安置补偿协议。案件成功调解后,既解决了长期困扰当事人的难题,又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取得了双赢的结果。
  “在充实自己退休生活的同时,帮人实实在在地解决点烦心事,是件值得开心、很有意义的事情。”于良鹏这样定位自己的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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