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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 赋予人社工作新任务新要求
劳宏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部门,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方面承担着重大责任。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赋予人社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进人社领域各项改革,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推动人社工作继续走在前开新局。
  坚守“民生之本”,持续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当前,在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的情况下,我市就业结构性矛盾逐步上升为主要矛盾,招工难和就业难问题并存,地区、行业分化趋势明显,供需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一方面,“十强”产业改造升级亟需更多的研发人员和高技能工人;另一方面,中低素质劳动者仍占多数,不能完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发展需求。要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的部署要求,继续把促进就业作为人社部门最重大的政治责任,不断丰富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化政策拓展衔接,在鼓励自主创业、强化兜底就业、有效预防失业、提升就业服务、加强就业帮扶上持续发力,扎实推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筑牢“民生之根”,持续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要按照党的二十大的部署要求,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招才引智,优化人才发展平台,提升人才全链条服务,不断完善“引育用留”链条,在引才聚才制度供给上亮出实招硬招,在人才服务待遇落实上拿出真金白银,推动“人才净流入”持续优化,打造政策最好、服务最优、环境最美的人才发展新高地。
  夯实“民生之基”,持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当前社会保障领域存在的问题,既有公平性问题也有可持续发展问题。从公平性角度看,经过多年努力,滨州已经基本构建起全市统一、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体系,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但实现人群全覆盖方面还面临较大困难,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部分城乡居民没有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体系运行中还存在不少“空白”。从可持续发展方面看,随着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养老、工伤、失业等享受待遇人员快速增加,各项待遇水平刚性增长,基金支出负担日益加重,部分县区基金出现当期收不抵支。要按照党的二十大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兴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推行全覆盖全渠道全流程社保服务,积极构建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人民群众编牢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
  优化“民生之源”,持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按照党的二十大的部署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努力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改善人民群众消费预期,提高消费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突出“民生之要”,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当前,劳动关系领域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广大职工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一方面,广大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另一方面,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迎来严峻挑战,特别是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新的就业形态、就业方式带来的劳动关系矛盾开始显现,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行为屡禁不止,个别区域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上升的风险依然存在。必须按照党的二十大的部署要求,下更大的力气完善劳动关系协调解决机制,以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为重点,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严格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创新构筑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确保不发生影响全局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作者为滨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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