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坚持守正创新、积极作为,抓紧抓实制度、基地、队伍“三个建设”,充分借助外脑外力,推进“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走深走实,备案审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效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总结借鉴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的经验做法,把备案审查服务基地建设作为重要抓手,积极推动法治资源整合,着力形成平台“智囊”效应,不断提升备案审查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通过多方遴选协商,深入研究对接,正式确定中共滨州市委党校、滨州学院、鲁北技师学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黄河生态研究中心(滨州)、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土空间规划审查评估咨询中心、山东纵横家律师事务所、山东英天律师事务所、山东齐鲁(滨州)律师事务所8家单位,作为滨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服务基地。
8个基地分别对应市人大8个专门委员会,侧重备案审查工作不同领域,并且实行AB角工作制,形成互补,保证市人大每个专门委员会都有2个单位为其备案审查工作服务。8个基地均成立了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备案审查咨询专家队伍,有效提高了备案审查工作政策咨询能力和理论研究能力。8个基地都设立了备案审查办公室,配备了专门工作装备,能够满足专家业务学习、理论研究和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需要。
市人大常委会在法工委设立了备案审查科,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建立与市委、市政府备案审查机构的联系机制,确保归口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备必备,应审尽审。
在配备专门备案审查人员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借助外脑外力,面向社会遴选了30名高水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在人员的遴选上,坚持高校专家教授与市直部门专业人员、相关机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市区知名律师相结合的原则,把真正需要的专家教授选拔到备案审查队伍中来。
30名专家大多在40—50岁之间,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在学历和职称结构上,有14人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5人为正高级职称;30名专家擅长领域涵盖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财经预算、社会建设、教科文卫、监察司法、农业农村、民族外事侨务等各个领域,能够满足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需要。
为充分拓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广度深度,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一手抓完善、一手抓执行,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其中,对《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将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纳入管理,推动全市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规范化常态化。
为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服务基地建设与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服务基地工作规定》,对基地设立程序、工作职责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就基地加强自身建设、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等提出要求。
为强化专家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工作规定》,对专家选聘条件、聘任程序、解聘情形、工作职责、咨询方式、成果运用和专家费用支付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常委会法工委联系服务专家等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