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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4号
  《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已于2022年12月9日经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1月1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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