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博兴讯(通讯员盖春硕报道)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认定名单,博兴县榜上有名。
首批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获评示范县(市)在示范周期内可享受优先列入试点、优先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优先享受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多项支持政策,以及省级在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优先支持。
近年来,博兴县按照“政府主导、广泛发动、重点推进、整体提升”的总体思路,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方面出实招、谋实事、求实效,从闲置土地盘活、退城进园、“标准地”供应、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等方面,科学谋划、综合施策,着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博兴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展现了自然资源硬核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