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开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就《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出台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胡成勇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李淑霞 通讯员闫璇杨君涛
记者:《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并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请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办法》正式实施前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胡成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近年来,不断健全平台电子系统、强化公共服务定位、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搭建了交易系统、服务系统、监管系统并联运行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实现了市县(区)一体化、全流程电子化,并持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向基层延伸。二是聚焦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中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统计分析,助力科学决策,推动多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文件出台实施。三是严格系统功能设置、依法简化优化交易流程,创新搭建“慧眼”数字见证新模式,认真防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的各项风险。四是在全省率先建成网上开标直播厅推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开标时无需到场即可参加,并开发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手机App,大大提升线上交易服务效能。五是推动构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评价体系,为诚信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线上融资贷款和电子保函服务,发挥助企纾困作用。六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测分析,并依托“云智监管”平台,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做好交易项目线上、线下双向监管、实时监管、智慧监管。
记者:请问关于《办法》的普法宣传,咱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如何组织开展?
胡成勇: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提高《办法》知晓度、普及度。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进行宣传的同时,通过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单位、进平台等形式进行现场面对面解读、咨询。二是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推动《办法》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相关市直部门联动、市县联动优势,借助各类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各类督导调研行动等机会走进工地、社区进行宣传,并在层层压实责任的同时,主动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发挥《办法》应用效力,确保其落地落实。
记者:请问《办法》出台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一步着重开展哪些工作?
胡成勇:《办法》第六条明确指出,“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和维护,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独立评标等服务,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开展监督管理。”
下一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接续答好“山东走在前,滨州从怎么办到怎么干”的新考题,解放思想、积极作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办法》有关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电子交易系统。以运行稳定、功能齐全、流程简洁、操作简便为目标,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及时进行调整优化,全力保障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效能。不断优化简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时效;不断提升电子保函系统服务水平,有效降低投标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完善现场管理,认真落实代理机构不进评标区等制度;不断细化招投标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完善系统配套功能设置,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积极争创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三是继续配合做好监督审计等工作。规范收集、发布和储存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根据各监督部门需要高效、准确提供有关数据资料,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行政监管、纪检监察审计提供更好支撑,不断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