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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依法治水管水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为建设更高水平富强滨州提供坚实水务支撑
——访市城乡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清军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张子强通讯员张家棣
  今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2023年“世界水日”的主题为“Acceler-atingChange”(加速变革)。我国纪念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为“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在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到来之际,本报记者就我市有关用水、节水、管水、治水等工作采访了市城乡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清军。
  记者:目前我市水资源状况如何?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潘清军: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国际公认的用水紧张线为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低于1700立方米,低于1000立方米为面临缺水,低于500立方米为严重缺水。目前全国有三分之二城市供水不足,六分之一严重缺水。受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制约,滨州市淡水资源贫乏,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我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65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8,属于严重缺水地区。
  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黄河流域要“有多少汤泡多少馍”。我市缺水形势严峻,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水资源刚性约束未得到有效落实。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旧不相适应,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和推进“四水四定”的制度体系尚不完善。二是水资源优化利用结构有待优化。受多年用水习惯影响,全市工农业生产等用水高度依赖黄河水,长江水、再生水、微咸水、淡化海水等水资源利用仍有很大的空间。三是节水用水效率有待提高。我市高耗水行业占比仍然较大,且用水方式粗放,用水效率偏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资源禀赋条件不相匹配。四是节水理念有待加强。节水投入和奖励激励机制不完善,水价的杠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难以激发用水户的自主节水投入和创新意识,节水型社会建设内生动力不足,全社会节水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记者:全面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实需要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和支持,请您谈谈今年水务部门在重点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部署安排?
  潘清军: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四水四定强引领五水并举谋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在全社会营造了节水、惜水、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今年,市城乡水务局将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巩固深化“四水四定强引领五水并举谋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打好水资源节约集约的硬仗,扎实做好源水、用水、留水、节水、管水“五水并举”文章。一是健全刚性约束体系。落实好《滨州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持续完善水权交易等制度,积极推进黄河水资源超载区治理,优化引黄调水机制,争取尽快“摘帽”。二是加强取用水监管。开展取用水规范化“百日攻坚”行动,对违规取用水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全面落实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三是持续优化用水格局。编制《滨州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将再生水利用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并纳入市对县高质量发展考核,推动每个县市区至少2个企业使用再生水。探索推进区域水价综合改革或财政补贴水价机制,监督企业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取用长江水,加快消纳长江水。推进灌区灌溉“一张图”建设,合理开发地表水、地下水、微咸水,积极推广海水淡化利用。四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节约用水不是限制用水,而是合理用水、科学用水。充分结合滨州市情、水情现状,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宣传贯彻落实好《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积极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进一步擦亮这一“国字号”招牌。抓好节水活动系列宣传,举办水资源专题讲座,组织开展“进社区、新乡村、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为推进全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营造良好氛围。
  记者:山东省作为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我市将加快构建怎样的现代水网整体布局?
  潘清军:水网是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加快构建国家水网,加强互联互通,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去年8月,山东省被水利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既是黄河流域唯一省份,也是华北地区唯一省份。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黄红光在2023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围绕建设什么样的水网、怎么建设水网、怎样管好水网,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既要在工程上将现代水网建起来,又要围绕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的过程,建立一套制度政策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要素保障体系、部门联动体系、社会协同体系。”
  根据滨州长远发展战略需要,我市将加快构建“一轴三纵、湖库棋布、两域八横、河海连通”滨州现代水网新格局,逐步扩大市级水网延伸覆盖范围,实现水网互联互通,为推进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贡献滨州力量。“一轴三纵”是指以黄河为主轴的引黄供水体系,簸箕李—胡楼、小开河—道旭、韩墩—打渔张六大引黄灌区引水骨干工程是全市现代水网的大骨架;“湖库棋布”是指通过星罗棋布的湖库调蓄为全市提供可靠的主水源。“两域”是指黄河以北的徒骇马颊流域和黄河以南的小清河流域防洪除涝体系网;“八横”是指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秦口河、潮河、小清河、支脉河等8条横向骨干河道,是滨州防洪排涝的主动脉;通过打通骨干河道实现全市黄河南北两个流域内“河海连通”。今年,市城乡水务局围绕市级现代水网“纲目结”,推进滨源、利民、城东水库新建工程及埕口、黛溪湖水库增容工程;沾化区西水东调、无棣县清波河水系连通工程等水网重点工程建设。
  记者:近年来,我市以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在推动水生态持续改善工作上取得了哪些明显成效?
  潘清军:河湖长制是加强河道治理保护、复苏生态河湖环境的一把“金钥匙”。近年来,全市坚持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依托,大力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汇聚水务改革发展精神力量,统筹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打造了一条条干净的河、流动的河、美丽的河、幸福的河,谱写了水美滨州新篇章。2022年度我市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拟将受到省委省政府督查激励通报表扬。
  一是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自2017年全面实行河长制以来,滨州市城乡水务局不断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的河湖长组织保障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总河长,25名厅级领导担任全市重要河湖市级河湖长,县乡村三级同步落实各级河湖长。同时,创建了“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创新设置1339个专职“河管员”公益岗位,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管护全覆盖,《滨州“三个+”创新护河公益岗位,打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护“最后一公里”》被水利部、省河长办发文推广,并入选山东河湖管护创新十佳案例。目前,全市共落实各级河湖长3545位,涵盖全市544条河湖4900公里,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57.6万次、17.1万公里。
  二是河湖面貌持续向好。坚持“重拳出击、铁腕治违”,先后实施了“清河行动”“水环境突出问题百日攻坚”“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漳卫新河清障”“共建幸福河湖,助力乡村振兴”等河湖“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河湖问题7519处,明显河湖问题基本“清零”,其中漳卫新河清障工作受到省河长办全省通报表扬。编制520条河湖“一河一策”综合整治方案,完成457条河流4820公里划界,建成40条394公里“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完成246条幸福河湖达标建设,河湖环境得到历史性改善。《滨州黄河小街湾的生态变迁之路》入选水利部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
  三是社会保护意识显著增强。印发实施《滨州市河湖监督有奖举报办法》,明确受理渠道、举报范围、奖励标准。充分发挥民间力量,聘请民间河长、企业河长、义务河长366名,组建了由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组成的“五老”护河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巡河活动。加强河湖长制宣传,开展河湖长制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五进”系列宣传活动338次,宣传受众50万余人,凝聚起全民爱河护湖的强大力量。
  记者:请您谈一谈对依法治水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以及下一步就提高我市依法治水管水水平将采取哪些推进措施?
  潘清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水务法治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水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要完成好保障水安全的任务,实现水务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把水法治摆在全局性、战略性、保障性位置,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水务改革、推动水务发展、化解涉水矛盾、维护行业稳定的能力,以水务法治建设的新成效和新水平,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的新动力和新业绩。
  今年,全市将扎实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工作,为水务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聚焦普法重点内容,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开展好重点时段的普法宣传活动,着重做好《黄河保护法》等宣传贯彻,营造良好的依法治水管水法治氛围。二是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对河湖清违、违规取水等典型违法水事案件重点查处,形成震慑作用。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水资源、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健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水务监管水平。四是加强执法协同联动。充分运用“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移交和协作等机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协作联动,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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