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
“小”案件办出“大”民生
滨城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化解轻伤害案件矛盾纠纷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郭刚通讯员孙海月
  滨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多措并举推动轻伤害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将“事心双解和为贵”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
  办案“快”,以“分秒必争”的速度部署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整合部门力量,细化专业分工,优化资源配置,综合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针对矛盾化解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成立由副检察长直接负责的轻伤害案件办案组,要求办案组成员自受案当天务必立即了解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态度,理清矛盾化解工作思路,形成初步调解意见并安抚被害人情绪,避免矛盾继续发酵,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基础。
  方式“活”,以“齐抓共管”的理念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灵活采取检察机关主动调解和当事人自行和解、检察机关予以确认两种调解模式,最大限度为当事人双方和解创造条件。针对婚恋纠纷、邻里纠纷、亲友矛盾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探索联合居(村)委会、社区、街道办事处、所在单位、辖区派出所共同进行调解,倾听双方合理诉求;针对拟作出不起诉的案件,向社会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社会人士担任听证员,引导涉事双方在听证会上直接对话和交流,消除误解,达成和解,检察机关在听证会上把法律讲清楚、把道理讲明白、把感情讲到位,提高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和释法说理的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2022年,该院共审结轻伤害案件64件74人,其中53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共召开听证会24次,不起诉以及疑难复杂案件做到应听尽听。
  成效“实”,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检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致力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事,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及时向该院控申职能部门通报线索,减轻被害人“因伤致贫”的压力,提高被害人对检察机关的信任程度,推动矛盾化解工作有效进行,办理的王某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送来锦旗以示感谢。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轻伤害案件,在矛盾化解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该院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的18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1起正当防卫案件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