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 通讯员牛文欣报道)“检察官高效办案,让我能安心地照顾孩子,我一定好好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近日,一起案件移送到法院后,被告人李某某真诚地说道。
无棣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交给对方。这两张银行卡卡内流水达190余万元,经查实支付结算金额70余万元。
该案向无棣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李某某家住山西,是一名单身妈妈,独自照料7岁的女儿。李某某从山西来无棣,需要倒3次车,花费1天时间。
为了减轻犯罪嫌疑人负担,确保生活、诉讼两不误,承办检察官启动了快速办理机制,加班审查案卷材料,两日内完成了办理强制措施、讯问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撰写起诉书等工作。并将该案起诉到法院,实现案件快审快诉。
通常在公诉环节,犯罪嫌疑人至少要去3次检察院,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只需去1次检察院。最终,李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近年来,无棣县检察院坚持以“如我在诉”精神,办好每一个“小事”“小案”,组建案件快办团队,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2022年,无棣县检察院完成175件案件快速办理,平均办案时长只有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