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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频发
邹平公安3天破获16案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报道)近日,邹平公安开启反诈“狂飙”模式,3天内转战广东、北京、河南、湖北等地,行程一万多公里,连续破获16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共对16名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我的银行卡真丢了,不骗你们!”面对民警的询问,嫌疑人李某显得“无比冤屈”。审讯刚开始,李某拒不承认犯罪,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无法抵赖,供述了在上线人员郝某的“指导”下,出借银行卡的犯罪事实。近日,邹平公安刑侦大队反电诈中队成功抓获郝某,经审查,嫌疑人李某2022年就开始为上线郝某电信诈骗提供银行卡洗钱,涉案流水高达80余万元,现该两名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另外一起“帮信”案件中,霍某某在明知其银行卡被用于非法资金流转的情况下,仍将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霍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抓获归案。经讯问,霍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邹平公安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邹平公安刑侦大队反电诈中队还奔赴广东省茂名市,分别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杰、陈某强抓获。二人明知对方从事犯罪活动,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出售给对方使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讯问,陈某杰、陈某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邹平公安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邹平公安提醒: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将都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广大市民切勿为了蝇头小利以身试法,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帮凶。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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