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印发《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共引共享制度的通知》,推行“编制在高校、服务在企业”共引共享引才模式
滨州用“人才共享”拓宽“引才路径”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周海东通讯员姜金辉袁宁宁潘妍君报道)为加大博士招引力度,破解企业引才难题,助力“制造强市”和“双型”城市建设,落实企业家梦想行动计划,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共引共享制度的通知》,推行“编制在高校、服务在企业”共引共享引才模式。
  该项政策是我市加强博士引育,打造高层次人才优质“生态圈”的又一创新举措。符合条件的博士,通过人才招引程序,签订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博士三方合作协议后,可以将编制落在高校(科研院所),享受高校(科研院所)事业编制、社会保险、薪资待遇等,同时可以在企业兼职服务,利用企业的科研平台、成果转化平台,享受企业的绩效、奖励等。
  来滨博士应符合以下条件:首次来滨就业;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专业及研究方向应符合我市重要战略、重大工程和重点产业需求,符合高校院所工作需要和企业实际需求,能够胜任高校院所和企业相应岗位工作,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高校院所和企业急需的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要求,实行“一事一议”。
  近年来,我市紧扣产业链,布局人才链,建强创新链,扎实推动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发展。强化政策引领。首次引入滨州企业或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驻滨高校、市属高校的博士,享受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加强博士科研平台建设,对首次设站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目前,我市共建成36家省级以上博士科研平台,吸引在站博士70余名。博士科研平台已经成为我市培养、引进和使用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载体,推动“四链”融合发展的重要纽带和桥梁。主动靠前服务。每年初,精准聚焦企业博士引进需求,形成岗位需求台账,在省级、市级媒体及30余家高校“引才工作站”广泛发布,打通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育创新,加快形成人才众流汇聚的引进机制、脱颖而出的培养机制、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为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保障。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