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公安报》6版刊发稿件《滨州:严查酒驾醉驾守护路畅民安》,点赞我市酒醉驾治理工作,守护群众出行平安。现将该报道全文予以刊发,以飨读者。
近年来,滨州公安交警部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治理酒驾醉驾作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造路畅民安道路交通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各项条款,持之以恒严打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涉酒事故占比持续下降。
2022年,全市涉酒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1.56%、33.76%、32.83%,涉酒死亡事故起数、涉酒死亡人数的占比分别降至0.68%、0.65%。
增加路面查处点位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市民日常生活的基础环境,也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宏刚说。
滨州公安交警部门始终紧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严管严查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去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从体制机制入手,增加路面查处点位、警力、次数,织密查处网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法严查严管、严惩严处,营造了“喝酒莫开车、开车必被抓”的良好氛围。
“查处不是目的,而是为了震慑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王宏刚说。今年1至5月,全市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3526起,其中通过周末集中行动查处3125起。因酒驾醉驾带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持续下降。今年1至5月,全市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100%和13.3%。
警灯闪烁在大街小巷,守护着群众出行平安。公安交警部门执法的力度,体现在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上,更体现在群众生活感受中。“最近天气开始热起来,晚上我经常和老伴儿遛弯,看到路口有交警在查酒驾,我们走在路上都觉得踏实。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必须要严查。”市民李先生说。
多警联动协同作战
4月29日至5月3日,滨州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内酒驾醉驾集中查处统一行动。全市设置检查点位231处,共查处涉酒违法行为143起,其中酒驾123起、醉驾20起。
滨州公安交警部门精准研判涉酒交通事故规律特点,选取交通违法查控点位235处,采取固定查缉与流动巡查、错时执法与平战结合等方式,形成常态化“合围清剿”和规模化集中整治的工作机制,提升查控工作质效。
同时,滨州市公安局强化机制创新,推行警种联动,派出所、特巡警等多警协同作战。交警支队机关人员轮流增援中队,警力下沉到路面,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酒驾醉驾查处工作,社会普遍关注,必须着力做好。”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刘飞说。滨州公安交警部门不断自我加压,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要求,民警执勤时全程录音录像,全程留痕、可回溯追查。交警实行信息化管理,发现涉酒违法行为后,快速取证、快速处理,确保数据及时进入系统。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
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的严厉整治态势。“不劝酒、不贪杯、酒后不开车”的自觉形成,有赖于严格执法、常态化执法形成的强大震慑,也依靠形式多样、经年累月的法治宣传。今年以来,滨州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高频次开展“拒绝酒驾”宣传,公示醉驾名单4期,曝光酒驾醉驾人员、二次酒驾人员330名、终身禁驾人员12名,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400余场次。
在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滨州公安交警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零酒驾”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创建活动,选树先进,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截至目前,全市已评选出“零酒驾”单位40个、“零酒驾”街道(乡镇)27个、“零酒驾”社区(村)380个,形成了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营造了文明健康的社会氛围。
43岁的张先生性格开朗、交友广泛,经常邀约朋友一起吃饭饮酒。他深有感触地说,这两年,大家落座以后已经不再劝酒,而是“约法三章”:不劝酒、不贪杯、酒后不开车,让每个人都没有心理压力,家人也不用担惊受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信用滨州建设,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配合,创新与信用管理、银行、保监等相关部门的合作方式,严查驾驶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治理水平。”王宏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