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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次会议
宋永祥主持会议并讲话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裴庆力通讯员孙瑜报道)6月27日上午,滨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永祥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郝吉虎,副主任王方正、栾兴刚、郑玉梅、王庆霞出席会议。
  在通过常委会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滨州市社会心理服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山东省专利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免去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和关于提请任命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印发了有关法规草案、议案、初审意见、报告等。
  宋永祥要求,要紧紧围绕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高质量完成好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做到学习要加力,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着力加强干部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训练,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思考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问题,提高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能力。做到履职要有力,持续提高履职效能。坚持精心调研,拓展调研渠道、创新调研方式,改进调研作风,紧盯经济发展、依法治市和民生保障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服务发展的实际成效;坚持精细立法,发挥地方立法研究院、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专家作用,确保立法质量和效率,使制定的法规都能体现党的主张、反映群众意愿、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实现以良法保障善治;(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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