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宋静涵通讯员 孙瑜报道)9月11日,滨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0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秘书长郝吉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方正、郑玉梅、王庆霞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关于《检查〈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滨州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滨州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滨州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推进“四水四定”“五水并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还研究了关于调整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有关事项,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进行述职评议的工作方案和对部分建议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工作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