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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压实三个责任,落实三个任务,健全三个机制
做实做细医保基金使用 常态化监管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任斐报道)9月14日,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大干2023奋勇争先向前·亮进度——民生品质越来越实”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专场上获悉,近年来市医保局始终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做实做细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破解难点问题。
  常态化压实三个责任。压实医保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医保行政部门在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主导作用,强化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事后监督。压实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检查责任,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部全流程管理,履行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职责。压实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推进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医务人员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鼓励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今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主动交回违规医保基金164万元。
  常态化落实三个任务。规范交叉检查,持续用好稽核检查“九步工作法”,聚焦基金使用重点对象、违法违规高发领域、检查检验和康复理疗等重点项目,精准查清违法违规问题,已完成全市五批次县区交叉检查。深化专项整治,牵头并联合五部门,聚焦医保结算量高且增长异常的重点药品耗材以及骨科、心内、血液透析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涉及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数据指标异常的定点医药机构,加强现场检查力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病历审核、智能监控等有效措施落实日常核查全覆盖。
  常态化健全三个机制。健全医保智慧监管机制,强化数据赋能,探索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依托完备的数据基础、精准的识别模型、智能的监管报告,助力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健全医保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评价结果与监督检查频次、处罚裁量等挂钩;推动行业自律,激发定点医药机构规范管理的内生动力。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发挥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作用,推进部门间线索互移、标准互认、结果互通;建立健全“行、纪、刑”衔接机制,通过执纪问责、行刑并举、以刑促管,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惩戒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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