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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全面保障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合法权益
——就《滨州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出台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朱臣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任斐通讯员张新勇
  记者:《滨州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颁布,并将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请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办法》颁布前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朱臣:该《办法》是今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司法局牵头起草的关于规范和加强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方面的第一部政府规章,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办法》规范了城镇房屋使用管理工作,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办法》将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起草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结合实践充分调查研究。《办法》纳入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和工作安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办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全程负责参与文件起草和研究工作,结合我市市情和房屋安全管理现状问题,与市司法局组成调研团队,到重庆、厦门、烟台等地考察学习,充分开展调研工作,为《办法》的起草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找准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在充分调研、充分搜集、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借鉴青岛、杭州、兰州等地先进经验,依据现有房屋管理各专业领域法律法规,起草《办法》各项条款,并结合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全国危旧房摸底调查以及城市更新等工作,以实践检验《办法》的适用性,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提升可操作性。
  三是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以及《滨州日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不断修正完善内容,确保《办法》能够真正发挥出最大效力。
  记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如何组织开展关于《办法》的普法宣传?
  朱臣:我们计划通过三种形式开展针对《办法》的普法宣传。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推动《办法》家喻户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进行解读的同时,通过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小区等形式进行现场面对面解读、咨询,并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和宣传漫画、现场宣讲等多种途径和形式进行宣传。
  二是开展全方位教育培训,推动《办法》深入民心。《办法》实施以后,将对市县两级房屋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邀请房屋管理领域相关专家参加《办法》的教育培训活动,对《办法》进行深入解读。
  三是结合执法行动开展,推动《办法》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相关市直部门联动、市县联动优势,借助各类城镇房屋安全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各类督导调研行动等契机进行宣传;层层压实责任的同时,主动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发挥《办法》应用效力,确保其落地落实。
  记者:《办法》出台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重点在哪几方面开展好全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朱臣:《办法》的出台,使我市规范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迈出了法治化管理进程的关键一步。接下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以《办法》为依据、驱动和抓手,会同市司法局等其他成员单位,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为根本目标,全力以赴做好全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城镇房屋使用安全长效常态化管理机制,制定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配套制度,提升房屋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危险房屋进行源头管理、信息化管理和网格化管理。建立房屋使用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全面加强监管,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格局,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是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建立“市级统筹、县区主体、镇街具体实施”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级层面成立分管市领导为组长、各行业管理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各县(市、区)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压实属地责任。
  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普及房屋使用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房屋使用安全意识,开展房屋安全进小区等系列活动,引导群众减少影响和破坏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及时提供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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