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滨州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制定36条措施,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 通讯员耿涛报道)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品质滨州建设,近日,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联合制定出台《滨州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以市委经济“一号工程”顶格推进成就企业家梦想行动,凝心聚力为企业解难题、谋发展。《若干措施》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出台的制度举措,主要目的是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通过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营造民营企业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质效等措施,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若干措施》总体分为5个板块11个部分,制定了36条措施,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第一板块即第一部分,重点是“凝聚合力”。从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层面,提出更大力度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等5条工作举措,着力打造优势明显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政策,举办系列为企、助企活动,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完善好民营经济相关的奖励办法、诉求闭环解决机制,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氛围。
  第二板块即第二至第三部分,重点是“优化环境”。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法治保障2个层次提出健全地方性法规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等9条措施。营商环境方面,在充分征求民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健全地方性法规制度,一方面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维护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等营商环节公平性,另一方面保证惠企政策的精准匹配和主动推送,尽快实现“免申即享”;法治保障方面,完善企业发展法治保障体系,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积极运用司法手段破解民营企业“急难愁盼”,最大限度减少正常办公对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第三板块即第四至第六部分,重点是“强化供给”。从金融、人才等要素供给方面,提出提升信贷精准服务水平、完善融资增信支持体系等9条工作举措,着力强化资源要素供给。金融服务方面,围绕我市“十强”产业和其他重点企业精准助企融资,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为更多民营企业开展融资服务,同时开展企业上市培育活动,推动企业上市发债;人才引育留用方面,加强企业家教育培养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依托市场化力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引才活动,鼓励企业与院校联合培养技能型人才,着力提高民营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此外,《若干措施》还从约束性指标、用地保障、园区承载功能等方面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要素保障。
  第四板块即第七至第十部分,重点是“激发活力”。分别从市场主体培育、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拓展市场四个方面,提出打造民营龙头企业、加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等10条工作举措,着力提升民营企业发展水平。市场主体培育方面,积极培育民营龙头企业,提升其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加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培育力度,促进小微企业提质扩量;自主创新方面,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与院校合作,推动科研成果实现“产学研用”一体化;转型升级方面,持续推进“千项技改、千企转型”“双千”行动,打造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单位,建设绿色制造体系,运用奖补政策鼓励引导高耗能行业产能整合,推动我市工业企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拓展市场方面,组织企业参与“山东制造·网行天下”、民营企业“扬帆出海”等活动,开拓国内外市场,并落实好市场开拓相关政策。
  第五板块即第十一部分,重点是“组织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跟踪问效3条工作举措,着力完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优化调整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党建引领民营经济发展,以县(市、区)园区为单位,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党组织;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督促惠企政策落实落地,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为民营经济发展担当作为。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