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张慧婕王苑璐报道)为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有效打击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今年以来,滨州市税务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致力于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引导形成崇尚税法、遵守税法、捍卫税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有针对性地将“税收违法黑名单”宣传融入税务检查。在日常宣传和入户执法活动中,稽查人员深入宣传“管理办法”的公布标准、公布内容、信用修复方式等内容,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理解制度内涵。同时,结合虚开发票、偷税骗税等案例,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后,在发票管理、银行征信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增强其在日常经营中的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今年以来,市税务局已向200余名纳税人缴费人讲解相关政策知识,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
据了解,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后,将对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级别判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强化信用约束作用,市税务局与市发改委、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合作,共享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共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在提高纳税人缴费人依法纳税意识、促进纳税遵从的同时,对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