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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复查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房艳梅刘静报道)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省级复查。
  复查组观看了我市节水汇报片、查阅了节水相关档案资料,并到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滨化集团、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葛洲坝水务(滨州)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在反馈会议上,复查组对我市在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一致认为我市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同意我市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复查。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为指引,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12.3%、24%和10%,节约用水工作成效明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出了源水、用水、留水、节水、管水“五水并举”路径,开展“四水四定强引领,五水并举谋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印发《滨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等多项规划;我市水务、工信等18部门联合印发《滨州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各部门职责,出台《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有力保障了节水工作顺利开展;统筹推进计划用水管理、非常规水利用、节水载体创建等节水重点工作,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实现全覆盖,全市7个县市区全部创建为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省、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达到556个,2家企业建成国家级水效领跑者;不断筑牢节水根基,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开展水平衡测试,组织节水监督检查、取用水规范化检查,多形式、多维度开展节水宣传,全力营造节水、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加大再生水开发力度,出台《滨州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将再生水利用纳入市对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再生水厂建设,建立工业用水再生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动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城市绿化等领域,构建再生水“一水多用”利用格局,2021和2022年,全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分别达到45.89%和51.80%,城市再生水利用水平逐步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复查为新的起点,将“节水优先”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巩固扩大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城市节水水平,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滨州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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