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严厉处罚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宋静涵报道)近日,记者在《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政策吹风会上获悉,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严厉处罚。
  会议强调,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给予刑事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从事庆典、婚庆、殡葬、宴席等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为服务对象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公共信息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会议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共同营造安宁、祥和、文明的居住环境,共同建设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品质滨州。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