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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倡议市民从自身做起
严格遵守管理规定 慎放烟花爆竹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宋静涵 报道)11月23日,记者在《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政策吹风会上获悉,烟花爆竹本质是一种具有较强威力的易燃易爆物品。每年由于生产、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爆炸、火灾、污染及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噪声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巨大的噪音,据监测,鞭炮集中燃放区的噪音高达135分贝,大于人的健康所能承受的85分贝值,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
  空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颗粒物(PM10、PM2.5)及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可导致污染物浓度快速上升,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特别是在秋冬季,在大气扩散条件不好的情况下,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更加严重的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火灾隐患。特别是在城区,建筑相对较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消防部门统计,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日均100—200起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整个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总数破千,全省最多。
  安全事故。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尤其易造成儿童伤害。近年来,烟花爆竹导致的炸伤屡见不鲜,更严重的是,炸伤通常伴有口鼻面部伤,甚至可能因颅脑外伤危及生命。
  人力负担。烟花爆竹燃放后,垃圾量会成倍增加,加重环卫工人的负担。据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统计,春节期间,我市垃圾清运任务增加1.5倍。2023年除夕期间,仅中海天地桥清运烟花爆竹垃圾就高达8吨。满地“炮灰”纸屑、烟尘,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和市容环境。
  因此,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倡议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形成全民互相监督,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滨州蓝”,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环保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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