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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赃天地诛
—— 阳信县人、六合县知县唐诏

  唐诏,字廷宣,明朝景泰年间贡生,成化五年(1469年)任江苏六合县知县。
  唐诏任六合县知县九年,廉洁奉公,恪尽职守。每月初一、十五,他都到城隍庙拜谒,立下誓言:“坏法身家灭,贪赃天地诛”!他将这两句话写成对联,贴在庙门的两侧,时刻警示自己。
  唐诏的父亲唐振年事已高,随他一起生活。他们生活极为简朴,“父子每食蔬,素不重簋”。一次,唐振回老家,六合县的父老乡亲送了一些钱给他。唐诏知道后,惶恐不安,担心将事情说破伤了父亲的自尊,又一时无法处理,在送行路上,唐诏犹豫再三,始终无法开口,就这样越送越远,一直送出了六合县地界。唐振感觉到了异样,便问缘由。唐诏说:“我愿意辞官回家,伺候您老人家。”唐振大惊,说:“我身体尚健,何出此言?”唐诏流泪道:“父亲大人时时教导,叫儿做清官、爱百姓、有作为,儿子铭记在心。我自我感觉做不了清官,害怕辜负了您,我应该辞职。”唐振闻言大惊,继而恍然大悟,于是,拿出了收受的礼金交给唐诏。唐诏立即返回六合县,归还了乡亲。
  后来,唐诏升任太平府同知,弘治四年(1491年)在任上去世,遗物只有一些书籍和几件旧衣物,别无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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