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卫导演的电视剧《繁花》带火了“宝总泡饭”。可我们这儿说的“宝总”,却是《红楼梦》里鸳鸯口中可与“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四十六回)等量齐观的荣国府“阿宝”——贾宝玉!
第四十九回:宝玉却等不得,只拿茶泡了一碗饭,就着野鸡瓜齑忙忙地咽完了。
六十二回:宝玉只用茶泡了半碗饭,应景而已。
八十四回:宝玉连忙回道:“头里散学时李贵传老爷的话,叫吃了饭过去,我赶着要了一碟菜,泡茶吃了一碗饭,就过去了。”
宝玉的“茶泡饭”是老南京人的一种家常吃食。老一辈红学家戴不凡先生在他的《红学评议·外篇》(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版)“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论曹雪芹是在石兄《风月宝鉴》旧稿基础上巧手新裁改作成书的”一文中提到:“茶泡饭是江南人的习惯。一种随意主食。或用冷茶冲入热大米饭;或用热茶冲入冷大米饭。”
透过这种饮食习俗,甚至可以嗅到六朝时金陵石头城的烟火气。
《中国烹调大全·古食珍选录》有文:“冒(辟疆)妾董小宛精于烹饪,性淡泊,对于甘肥之物质无一所好,每次吃饭,均以一小壶茶,温淘饭,此为古南京人之食俗,六朝时已有”;“每饭,以岕茶一小壶温淘,佐以水菜、香豉数茎粒,便足一餐。”
另一说:老南京人有把白水叫茶的风俗。那宝玉的“茶泡饭”,或与“宝总泡饭”更似得紧。
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红楼梦》(第四版)“前言”中说:《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就是出生在南京的,直到雍正六年曹家抄没后才全家迁回北京。当时,曹雪芹尚年幼,按生于乙未说是虚岁十四岁,按生于甲辰说是虚岁才五岁。
我们想,若是五岁,按照一般常识,这样大的一个孩子,应不会对在南京的生活留下太多印象。
所以,按照戴不凡先生的观点:“这部不朽之作,最初不但是以其叔某为模特儿,而且(初稿)很可能就是其久居金陵之叔某写的,书名确叫《风月宝鉴》。”(引自《红学评议·外篇》附录二:“戴不凡论《红》函札辑录”,作者伏琛)
《红楼梦》中写到江南的菜肴很多。如六十一回写探春和宝钗偶然商议了要吃个价值三二十个钱的“油盐炒枸杞芽儿”。《红楼梦鉴赏辞典》(上海市红楼梦学会、上海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588页对这道菜的解读是南方所谓“生煸枸杞头”,烧法简单方便,为江南地区普通的家常菜。
则生于浙江的戴不凡先生据此认为,“写三二十钱可以吃油盐炒枸杞芽儿,这是一个自幼生长在北京的作家所根本‘回忆想象’不出来的”。
还有二十八回提到的“玉粒金莼”、七十五回提到的贾母吃的“椒油莼齑酱”。《红楼梦鉴赏辞典》第590页称:“莼是水生植物,为睡莲科莼菜属,必湖沼处有之,故而江浙两省之外少见。”
戴不凡先生就是将书中包括这些江南饮食描写在内的大量吴语词汇作为内证依据(当然戴先生著作中提出的论据远不止于此),提出他的观点:
《风月宝鉴》旧稿的作者,原来就是那个自称“不学无文”和“蠢物”的难改吴侬口音的“石兄”;而不是在北京长大会流利北京方言的语言巨匠曹雪芹!
戴不凡先生,1922年生于浙江,1980年逝世于北京。曾任《戏剧报》《戏曲研究》副主编等职,是中国艺术研究院的老学者,一生著作颇丰。他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有关《红楼梦》作者问题的新论证,曾引起红学界广泛关注。其著作《红学评议·外篇》的“出版说明”中说“尽管他的看法为红学界许多人所不同意,但毕竟又是自有论据的一家之言”。
他的好友伏琛则高度评价他是“以乾嘉学派的方法来治《红》,在探索这部小说之始,就能够不为习见所囿,不为‘权威’的言论所制,显得思想十分活跃,这是颇为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