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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聚众赌博 男子从中牟利获刑
  滨州日报/滨州网无棣讯(通讯员崔慧慧报道)杨某在家打造了一间棋牌室,招揽各地赌客来家“推牌九”,从中获利100元至1000元不等。他还在门外安装监控,以此实时监控屋外的动态,躲避公安检查。近日,经无棣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赌博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1年11月,杨某与赌友吃饭时,赌友抱怨公安治安检查频繁,无法安心赌博,看到杨某家中还有一间闲置房间,便怂恿杨某提供一间房屋设置成棋牌室供人“推牌九”,杨某还能从中获取一定的抽头渔利。
  杨某思前想后,觉得这是一个“好商机”,自己能过赌瘾,又能赚取渔利。于是,杨某便打造了一间棋牌室,购置骰子、扑克牌,并在门口安装监控,实时关注外面的状况。杨某会为前来赌博的人提供烟酒饭菜,甚至提供免费兑换现金的服务,一到晚上,杨某屋外车水马龙,屋内灯火通明,前来赌博的人络绎不绝。庄主有时手气俱佳时,杨某还能获得高达1500元的渔利。
  2022年11月3日凌晨,公安机关在一次工作巡逻中发现了杨某家中聚众赌博,民警依法传唤杨某等人到派出所接受询问。杨某交代:“基本每天都会打电话叫人来玩两把,有时候自己也会过过瘾,刚开始我让他们看着给我钱,一开始给的都是50元、100元,随着来玩的人越来越多,我也赚得越来越多,有时候庄家大方,还会给我1500元”。
  经核实,杨某从2021年11月开始,多次聚集他人到其家中通过“推牌九”的方式赌博,抽头渔利达到2万余元,已构成赌博罪,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以赌博罪移送无棣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通过认真审查,梳理证据,完善证据链条后,无棣县检察院以涉嫌赌博罪对杨某提起公诉。开庭审理时,检察官向其讯问获利情况时,杨某突然辩解自己未获利,钱款均系他人委托自己购买烟酒、饭菜钱,自己没有抽头渔利过。面对杨某翻供,检察官通过微信转账记录、证人证言、杨某供述等证据一一举证,证实杨某以营利为目的,多次聚众赌博,获取渔利。
  最终,法院审理后以赌博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赌博是一种用钱物作注,以比输赢的一种不正当娱乐活动。赌博行为不仅会危害个人身心健康,扭曲三观,迷失方向,还会触犯法律红线,最终因赌博沦为“阶下囚”,输掉人生。大家不要妄图在赌桌上能发家致富,而忘记靠自己双手去创造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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