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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守护“大民生”
陈户法庭充分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引领带动作用,助推基层治理能力实现大跨越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董锋磊通讯员盖瑞
  一次“互通有无”,解决金融机构送达不规范难题;一次“下乡入企”,解决企业“急难愁盼”;一场巡回审判,写下司法力度深度;一纸司法建议,纠纷止于诉前……陈户人民法庭,既是金融特色审判法庭,又是老百姓“田间地头”的法庭,既护航县域发展“大经济”,又保护老百姓的“小日子”。
  正是这种日日的坚守,坚持能动司法、促推诉源治理、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绘就了不一般的陈户人民法庭新“枫”景。
  打造金融特色审判法庭,绘就法治本色
  为提升金融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金融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陈户人民法庭被打造为金融特色专业审判法庭,全县金融案件在这里实现了“快立案、快保全、快送达、快审理、快结案”。这里,是全县金融借贷稳定的“晴雨表”。
  “感谢贵院对我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贵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我行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室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和研究,我行将依照建议尽快修改完善相应文件,以减少分歧和争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陈户人民法庭又收到了来自金融机构的复函和感谢。送达地址确认条款不规范,借款人及担保人配偶诉讼身份不明确,催要证据的保存不重视导致金融机构在诉讼过程中十分被动。2023年以来,陈户人民法庭主动走访金融机构,通过与3家银行面对面沟通,为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并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今年已向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13篇,均受到了金融机构的复函和感谢。
  助力辖区特色产业发展,擦亮干事成色
  陈户人民法庭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辖区内的乔庄镇地处黄河沿岸,适宜对虾生长,南美白对虾是当地的支柱产业。农民要富裕,乡村要振兴,高效解决特色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纠纷,为发展扫清“司法障碍”尤为重要。陈户人民法庭开展了“对虾养殖”专项司法服务,走进养殖基地,与农民、养殖户开展“面对面”交流,加强对虾养殖涉及买卖合同知识和案例宣传工作,以能动服务、诉前调解,促进当地对虾养殖业的发展。
  乔庄镇内一名虾农,因购买虾苗质量出现问题,导致虾苗成片死亡。陈户人民法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虾农损失较大,情绪十分激动,但因为欠着部分虾苗款,供货方态度也十分恶劣,主张虾农违约在先,双方矛盾尖锐。承办法官采取“背调方式”,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找出各自存在的问题,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坚持守正创新能动司法,温暖为民底色
  “再也不用对购买虾苗的资金发愁了,真是帮了大忙啊!”在审理上述虾苗买卖合同纠纷中,承办法官发现辖区内不少虾户存在资金周转问题,为延伸服务效果,高效解决辖区内对虾养殖产业户融资困难问题,陈户人民法庭积极与乔庄镇联动,为虾农解答养殖及买卖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并搭建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对虾养殖户“促进乡村振兴”贷款平台,帮助对虾养殖户解决资金问题。
  寒来暑往,不缀耕耘司法路,陈户人民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充分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引领带动作用,助推基层治理能力实现大跨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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