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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打造滨检护企品牌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隆卫报道)近日,市检察院结合最高检、省检察院要求和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印发了《滨州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的重要举措。
  强化一体综合能动履职。刑事检察要依法严惩犯罪,强化深层次监督。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依法严惩欺行霸市、恶意举报、造谣抹黑、打砸滋扰等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黑恶犯罪,持续打击工程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等领域黑恶势力。强化各环节刑事诉讼监督,把违法立案、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趋利性执法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发现一起、监督一起。民事检察要加大监督力度,用好监督手段。深化落实平等保护理念,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加强对涉企担保纠纷的监督,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加强对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间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的监督,依法保障被执行企业合法财产权益。行政检察要突出行政违法监督,抓好反向衔接。加强涉企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依法妥善办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方面涉企权益保护案件。加强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着重加强涉企“小案重罚”“过罚不当”等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统筹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公益诉讼检察要严格把握可诉性标准,推动源头治理。对办理各领域涉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坚持行政公益诉讼优先,督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在依法追究违法企业公益损害责任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转型提升发展。结合办案总结梳理重点行业、关键环节存在的监管盲区和治理漏洞,推广“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模式,推动源头治理。
  加强执法司法协同联动。强化“检察+”思维,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协力落实“检察护企”具体措施,以联动的方式,突破职能局限、促进系统治理。以“挂案”清理为抓手,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开展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行动,对久侦不结、久诉不结案件全面排查、分类处置。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针对电信诈骗、虚开出售发票、骗取贷款等犯罪产业链中的“空壳公司”,开展专项打击治理工作。会同公安部门对执法乱作为、滥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情况全面梳理,及时纠正违法采取查扣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依法处置企业涉案财物。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推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促进第三方机制运行,引领高质效合规办案。
  积极打造“滨检护企品牌”。主动对接“三大战役”,加强重大项目对接联系,细化实化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措施,促进滨州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畅通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对接收的涉企专项行动案件线索,建立专用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办理”。健全滨检护企联络机制。落实好检察机关与工商联联络机制,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检察官顾问”,为企业提供便捷、有效的检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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