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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
清除落后无效产能,提升市场主体活力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刘凯亮报道)近日,滨城区组织召开全区府院联动协调会议,共同研讨“公益清算”推进机制。
  清算是法人解散办理注销登记的必要前提,是法人退出市场的必经之路。《民法典》第七十条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七十二条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机制,是指由经营异常企业的主管机关作为申请主体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清算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此类企业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强制清算的一种公益清算机制,其目的在于解决大量“久拖不退”的经营异常企业的市场退出问题,切实响应国家对于压降僵尸企业数量、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具有重大的创新和实践意义。
  据了解,滨城区推进“公益清算”高效开展,旨在清除落后无效产能,释放服务监管资源,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此举将更好释放府院联动工作效能,各部门协力破解工作难点、堵点,确保“公益清算”早日落地见效。该区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公益清算”工作宣传,引导市场主体树立“不经营要注销”思想自觉,促进社会共治。
  滨城区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府院协助互动,积极推动“公益清算”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助推经营异常主体快速有序出清,推动“公益清算”制度常态化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公益清算”的“滨城模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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