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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务必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改革试点搞好
本报评论员
文章字数:662
  日前,滨州市被确定为全国三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深化改革,加强创新,搞好试点,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效益,提升维修资金管理水平,对于解决交存难、使用难等问题意义重大。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改革,以维修资金实行市级统管为原则和目标,形成市级统一管理、业务县区具体经办,行政监管与资金运营相分离,使用审核与资金支付相分离的管理新机制。按照改革试点要求,我市将逐步探索住房公积金与维修资金的统筹运用,发挥相关资金对住房保障的积极作用。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就是最大的政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手续繁一直是困扰广大群众的一大难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改革是大势所趋,亦是群众所盼,是民生工程、是民心工程。将由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的维修资金划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是此项改革的一大重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探索提高维修资金收益水平的有效途径,探索经业主同意后,将维修资金增值收益部分依法用于日常公共维修项目;拓宽维修资金来源,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收益,可按照规定用于补充维修资金;探索提高维修资金使用决策效率,优化资金使用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核时间,及时拨付资金,推动引入住房和设施设备维修保险机制。
  民生是我们建设品质滨州最重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搞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必将为更实的民生品质增光添彩。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协力合作,确保改革任务目标顺利完成,把民生之盼转为民生之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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