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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车辆须符合6个条件
滨州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事项详细解答
文章字数:1,336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淑霞报道)什么样的车可以申请经营网约车业务?网约车运输证怎么办理?网约车驾驶员应具备哪些条件?网约车驾驶员证怎么办理?近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滨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政策吹风会上,围绕大家关心的内容,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车辆须符合6个条件
  根据《细则》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运营车辆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车辆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车龄从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日未满3年;非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新能源车辆(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
  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巡游出租汽车专用通道候客,不得喷涂、张贴、安装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标志。
  网约车运输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申请进行审核、发放
  《细则》规定: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应当由车辆所有者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提交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个人承诺书;车辆所有者为企业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及其复印件,相应的管理人员信息和管理制度文本,驾驶员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此外,还要提交车辆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及其复印件;车辆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登录监管平台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与平台公司签订的入网营运意向书(平台自有车辆除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约车驾驶员应具备哪些条件?网约车驾驶员证怎么办理?
  《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是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是无暴力犯罪记录。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应当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是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二是《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三是身份证原件。四是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五是无暴力犯罪记录。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据悉,为简化办证流程,提高工作效能,第四、五项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市公安部门进行函查,无须驾驶员提供。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申请为符合条件并经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注册后上岗,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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