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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1日
探索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路径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
林兰贞
文章字数:2,33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既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济南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时强调,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拓宽共同富裕路径,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共同富裕导向,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实践探索,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拓宽共同富裕实现路径,让共同富裕道路更宽、成色更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广大农民。
  实践探索要把好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乡村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能不能真正把广大农民群众组织起来、联合起来,建立起使收益更多地留在农村的经济形态,提供农村经济发展与共享的社会基础,让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分享发展成果。
  一方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有效保障农民权益、集体成员广泛受益的体制机制,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另一方面,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发展路径,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重构村集体与村民之间的经济联结纽带,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增强村民的集体认同感和归属感,凝聚农村改革发展的社会共识和情感基础。
  实践探索要强化系统观念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维度。探索共同富裕实现路径,要强化系统观念、注重系统集成,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整合多方面力量资源共同参与,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各类矛盾问题和利益诉求,系统化、多维度推动乡村全面发展和整体跃升。
  一方面,注重多元融合。坚持有效融合党组织、合作社等优势力量,整合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创新探索“强村公司”“共富工坊”“联合社”等新型共富载体,破解发展要素制约,促进农民合作经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的多重目标。
  另一方面,注重多维统筹。统筹产业布局、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同时,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培育文明乡风,让乡村更加宜居宜业和美,实现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足。
  实践探索要坚持问题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探索共同富裕路径,要坚持问题导向、求真务实,增强问题意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破解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现实难题,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一方面,科学把握问题。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根本遵循,增强把握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律、工作关键和政策尺度的能力,聚焦农民群众“急难愁盼”以及共同富裕普遍性难题,找准推进共同富裕的突破重点和有效路径,探索一批共富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模式。
  另一方面,坚持干在实处。按照“要办一项是一项、办一件成一件,不要一股脑去搞脱离实际的‘高大上’或面子工程的东西”的指示,把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作为改革探索的发力点,以“关键小事”为切入口,解决“民生大事”,做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实践探索要注重因地制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要立足当下,又要着眼长远;既要循序渐进,又要久久为功”“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探索共同富裕路径,要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立足脚下的乡土大地,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因势而成,因地制宜探索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多样化路径。
  一是处理好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的关系。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既不好高骛远,也不因循守旧,既要有长远眼光,也要有务实行动,顺应村庄、人口演变趋势和发展规律,构建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二是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找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与自身实际的结合点,以乡村独特的地域资源条件和历史文化为基础,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村落形态、要素和空间重构,蹚出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
  实践探索要突出农民主体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农民是乡村建设的主体。突出农民主体,把农民群众更好团结起来、凝聚起来,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强大引擎和制胜密码。要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深入做好宣传发动、思想动员,把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动力;在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通过完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和自治组织的制度供给,充分激活经营主体和农民参与积极性与创造力,增强农民农村的自我发展能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补齐民生短板,办好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等民生实事,提升农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让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系中共滨州市委党校(滨州行政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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