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服务在实现老有所养中发挥着重要基础性作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
截至目前,滨州市共有人口402.3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为106.2万人,占比达到26.41%,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为83.5万人,占比达到20.75%,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要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和普惠型养老服务,特别要强化对特困、低保、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兜底保障。”2023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通过视频连线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标定了航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妥善解决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滨州市政府出台了《滨州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2026年年底前,滨州分层分类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专业、便捷的养老服务,是广大老年人依托社区居家养老的朴实愿望。顺应老年人期盼,根据《行动计划》,滨州将不断推动养老服务发展重心向居家社区倾斜,让养老服务聚集在老年人身边、家边、周边,不断提高服务精准性、便捷性、可及性。同时,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优先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提供服务。市级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与轮候管理和委托运营管理办法,明确老年人轮候前提条件和排序原则。
根据《行动计划》,滨州在落实《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各项指标和行动任务的基础上,将“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保持在70%以上”指标提高到75%以上,新增“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率保持在100%”指标;将省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的7大行动28项重点任务,扩展到8大行动30项重点任务,新增老年人关爱服务行动,以及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2项重点任务。此外,还明确将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敬老孝老宣传教育活动。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按照《行动计划》,滨州将聚焦服务质量,破解“专业技能低”难题,支持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市、县(市、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指导目录,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职业院校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纳入高水平、特色建设工程,积极争创高职高水平专业群、中职特色化专业、技工教育优质专业(群),入选的按规定给予专项奖补;推动养老机构挂牌作为院校的实习实训基地,明确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处,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注入澎湃动力。
漫漫征途谋新篇,雄心壮志启新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坚定不移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并压实相关部门责任,确保“远景图”变为“实景图”,助力老年人幸福指数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