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2022年4月,他和某禽畜合作社签订肉鸭放养回收合同,约定在饲养期间,合作社提供相应饲料、鸭苗、药品垫资,并定期提供技术服务。
“我养了不到3个月,6000多只鸭子就死了将近一半,合作社当时也安排技术员来看了,一点用也没有。”再次谈起与合作社的纠纷,老范情绪还是很激动。“虽然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但我以后不会选择与这家合作社合作了。”
老范的遭遇不是个例,走访时有近三成的养殖户称在养殖过程中出现过此类问题,这对养殖行业发展十分不利。
“与企业合作的技术员数量有限,多数时候只能在养殖户有需要的时候,推荐一个第三方的技术员,但这个第三方技术员的水平我们也不掌握。”一位养殖户说。
在后续对多家养殖合作社的走访调研中,调研组得知超70%的相关企业将技术服务外包,且养殖技术指导、饲料、用药均缺乏行业规范标准约束。
“走访调研发现,现阶段养殖行业亟须建立起行业规范并完善相关制度配套,光靠诉讼化解个案,对促进整个养殖行业良性发展是杯水车薪。”惠民县法院民事法官刘婷婷说。
共促落实,凝聚基层治理合力
综合调研后,今年10月,惠民县法院以人大代表建议为引,从严格规范回收主体、定期开展饲料质量、用药安全监管、规范养殖技术指导等角度,向惠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关于促进养殖回收合同纠纷前段化解的司法建议书》,以期通过规范养殖各个环节、填补对技术指导人员的监管空白等举措,为养殖行业发展“把脉开方”。
建议的提出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后续落实。
在司法建议发出后,法官与人大代表定时联络被建议单位,并针对养殖回收行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及法律漏洞,从司法治理角度给予帮助。
与此同时,惠民县农业农村局就该建议,第一时间召开辖区内养殖行业座谈会,并及时作出复函,明确通过加大养殖饲料、用药检查力度和频次、约谈预警多次出现信誉问题的养殖户、合作社;开展养殖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对第三方技术人员统一登记备案,规范技术指导等措施,营造良好养殖业营商环境。
随着代表建议与司法建议的“双向奔赴”日益频繁,法院、人大与地方政府合作日益紧密,逐步形成标本兼治的工作合力,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
代表建议与司法建议双向奔赴的征途没有终点。“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有着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惠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永峰说:“我们发出的司法建议从代表建议中来,又走到群众中去,借助人大代表监督,同向发力,促进个案、类案背后的共性问题得到制度性解决,实现1+1��2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