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荆常忠 通讯员孙瑜报道)12月23日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3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在滨州举行,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俊昀主持会议,副主任郝吉虎、栾兴刚、王庆霞,秘书长刘卫忠出席会议。
会议建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滨州市冬枣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滨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以及今年以来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全市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以及今年以来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滨州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2024年滨州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作出相应决议,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滨州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诉讼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决定(草案)》;审议《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办法(修订草案)》;部分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有关人员辞去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书面印发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情况调研报告;书面印发滨州市畜牧水产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书面印发全市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书面印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其他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